
余偉發劫殺案是香港司法史上極具爭議的冤案。1998 年銅鑼灣海濱大廈發生電梯劫殺案,余偉發在缺乏直接物理證據(如指紋、DNA)的情況下,僅憑死者家屬的認人證供及一份被指遭警方威逼利誘的招認口供被定罪。辯方在審訊中針對認人程序的可靠性、不在場證據及警方調查手法提出多項質疑,包括證人認人時受干擾及現場找不到任何被告痕跡,但陪審團最終仍以 5 比 2 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儘管多年來法律界人士及社會名流如翁靜晶、梁振英曾嘗試推動翻案,但受限於現行司法程序,案件至今仍維持原判,成為香港司法公信力與冤案平反機制的重要討論案例。
Sign in to continue reading, translating and more.
Conti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