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翔回顾了从县城到北京的求学与执业历程,强调命运的推力与贵人相助在人生转折中的作用。他将 “现实主义” 定义为在洞穴之外确立完美的正义理想,以此包容现实的不完美,而非陷入犬儒或虚无。法律工作本质上是既要惩罚不法又要限制权力的悖论,这要求法律人保持理性,避免被狂热的公众情绪裹挟。面对互联网时代的破圈与巨大影响力,罗翔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敬畏感,将法律视为 “最不坏的选择”,通过阅读与人文思考构建精神支柱,在急功近利与理想追求之间寻找平衡,时刻警惕将法律工作异化为一场虚幻的愚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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