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播客节目介绍了犯罪形态的概念和种类,强调了犯罪形态仅适用于故意犯罪。讨论了犯罪形态的四个阶段,犯罪预备和实行阶段之间的分水岭是着手行为。探讨了生活行为与犯罪预备行为的界限,以及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讨论了着手犯罪和开始犯罪的区别,着手犯罪意味着已对被害人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讨论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实质标准,以及犯罪中止的阶段区分问题。并介绍了不能犯与未遂犯的区别,以及手段不能犯和工具不能犯的区别。最后,讨论了迷信犯的概念和行为对法医是否有危险的判断标准,强调了从客观、行为和辩证法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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